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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网友:何为学校章程?请谈谈制定学校章程的必要性和注意事项。

  孙葆森: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主要任务、内部管理体制及人事、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甚本文件。俗称"校内宪法”。

  制定学校章程,是教育法的要求,也是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都要有自己的章程。我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分别对公司、社会团体提出了制定章程的要求。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其性质和任务与企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不同,但学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法人的条件和他们是一致的。因此,必须有自己的章程。制定学校章程已成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法确立其法人的合法地位并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制定学校章程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需要。

  现代教育最重要的特征是规范化、法制化。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章程,依据章程规范具体办学行为,是新时期在校长负责制条件下确立现代教育制度,有效统一教职员工意志,公正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逐步完善教育教学高效运行机制的需要,是切实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与监督的权力,推进依法治校过程的需要。制定一部好的章程是学校提高竞争能力迈向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制定学校章程,是加强对学校监督、管理的需要。

  学校章程对内是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基本依据,对外则是办学主张和规则的纲领,是塑造自身形象的宣言。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依法接受监督”。这样,教育法确立了章程的法律地位。是否按章程办学,就成为政府及社会监督管理学校的基本依据。可以说如果学校没有章程,政府及社会对学校的监督管理将会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可能真正得到落实。因此,学校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维护。如果学校没有一部好的章程,就不会形成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因此就不会有较好的效益和较高的声誉。

  学校章程一经学校教职工全体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就应成为全体教职工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准则,对学校各方面工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所有师生员工具有强烈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正确发挥章程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学校自主管理、自主发展及保证政府、社会有效监督的作用,学校章程必须做到内容合法、结构合理、体例合适的基本要求。

  制定与修改学校章程一般要把握以下几方面:

  1、依据合法:以宪法和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确立的基本原则为依据,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民主法制思想为指导,以校情为基本出发点,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培养目标的坎现,争取育人和社会最大效益为落脚点,真正用以凝聚人心,理顺学校纵横关系,协调运作,实现依法治校,从而避免以人治校和学校工作的盲目性。

  2、程序合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应设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指定执笔人,初稿形成后要经学校校长、党支部、各处室、各民主党派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再由小组集中反复修改。最后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经教育行政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根据时代要求和情况变化,确有修改必要时,必须经法定程序才能修改。修改时只能修改个别条款,不能全盘否定,因为章程是充分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及优良传统的记录。

  3、结构合理:分为章、条、款、项、目:第一章,第二章…章相隔而条不断:开头第一自然段就是第一条:每一内容为一条,同一条中并列关系的有几个自然段就是几款,款中又列(一)、 (二)、 (三)……·的分别叫几项。项中再分出(l)、(2)、 3)……的每一个序号称为一目,一般学校的章程只写到项就足够了。

  4、语言准确:要简洁明了,准确无误,不得有任何歧义,必须言简意赅。一般不要求说理性叙述和论证,一定是不容置疑的语言,较多用"要”、 "应当”、 "必须”、 "实行”、 "坚持”等等。

  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时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l、每一规范性条款必须于法有据或符合上级明确规定,绝不能与法相悖。

  2、权利与义务的设定要对等。特别是奖励与处分条款要有法律依据或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

  3、学校章程应体现原则性,又要有可操作性,但章程不是各项制度的集合。各项制度应做为配套内容附在章程之后,是保证章程得以贯彻的具体措施。

  4、必须充分体现学校特色,可参考外校的,但不能照搬照抄。一所学校的章程拿到另一所学校不能完全成立。当然可有共同之处,但绝不可能完全雷同。

  总之,制定学校章程的过程,就是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的开端。有了章程,重在实施。要在实施中得到检验和进一步完善,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全面性,增强其可操作性。

(孙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