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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从依法修订《办学章程》做起 建校40年来,学校制定了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规章制度近百部!作为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学行为的依据,有些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有些与新颁布的国家政策法规相悖或不尽一致。2003年,我们组织力量对此进行了研究,出台了《北桥中学章程(草案)》。之后,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之后,所委托代办的第一件学校法律事务就是从专业角度协助我们修订《学校章程》!2004年,我们新的《学校章程》经过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迈出了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第一步! 二、实行了《律师介入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合作治校,依法预防、化解、处理办学过程中的各类矛盾与纠纷 时代的飞速发展与社会转型带来的巨变,使学校直接面对各种社会冲突与矛盾,再也不能“关起门来”办“象牙塔”。学校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与有限的时间精力根本不足以应付防不胜防的各种法律问题(校外经济往来、校内人事管理、学生意外伤害等等)。聘请具有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等于拥有了一个“法律智囊团”。现在,学校在办学决策时会主动咨询法律顾问;遇到法律纠纷也不用犯愁了。 三、坚持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课程、配备教师,通过减负和科研来抓教学质量 面对社会错误片面的“精英人才观”和急功近利、升学率至上的“办学评价观”,我们坚守义务教育的“公民素质教育”的底线,决不采取减少附属学科课程(课时)、侵占学生体锻和休息时间,变相擅自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做法来抓主课的成绩和升学率。教学成绩应该通过教科研来寻求解决之道。 四、以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引领,千方百计建立和完善校内普法教育体系 2003学年,我们的《学科教学渗透式法制教育探索》被立项位当年上海市闵行区重点课题。2004学年度在该课题的前期研究基础上,我们的《开发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了上海市郊科研规划项目,并获准立项。实际操作中,我们尽可能利用学生在校内的不同空间和时间段,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策略,根据不同的侧重点选择不同的宣传内容,在每天的升旗仪式和晨会上,联系媒体时事热点和典型案例,向学生宣讲普法新知识;在课堂学科教学中,教师联系书本知识和生活实际,印证法律知识;在班会课的主题教育中,通过“班务对话”联系学生身边的真实个案,教导学生剖析运用法律知识。至今,学校连续十二年无一起在校生违法犯罪和重大人身伤害发生! 五、通过实行《师生申诉制度》来主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有人群的地方就会用矛盾。我校的《师生申诉制度》为师生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一个合法有效的管道和程序。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首先学校凭借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占得先机,师生情感上获得了尊重;其次,各方面的参与调解有利于弄清事实真相;最后,七个工作日完全可以让当事人过激的情绪得以平复,从而以理智的心态解决问题。至今还没有一起校内无法解决而上送局级部门调解的案例发生,事实上矛盾没有激化和上交,也是对学校办学利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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